中信建投回应老太杠杆炒股倒欠千万
判决书显示,涉事老人名叫苏某甫,1953年生人,独居,膝下无子,每月退休金为10010元。2017年3月22日,她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书》,后者为她提供了6600万元的总授信额度。
根据双方约定,当苏某甫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追保线(130%)并在最低线(110%)以上时,甲方信用账户进入追保状态,中信建投证券将于次一交易日上午9: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甲方发出追加担保物通知,苏某甫应在T+1日之内追加担保物,否则,中信建投证券有权于T+2日启动强制平仓程序。苏某甫信用账户在任一交易日实时计算或日终清算后计算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线(110%)的,中信建投证券有权立即启动强制平仓程序。
2017年3月28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苏某甫信用账户发生多笔融资负债,合同到期日为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31日。截至2018年2月1日,苏某甫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为1.28,负债总额、融资负债总额均为33355176.80元。2018年2月1日,中信建投证券向苏某甫发送信息称,截至2018年2月1日(T日)清算后,苏某甫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追保线),要求苏某甫于2018年2月2日(T+1日),以转入担保物或偿还融资融券负债的方式,使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在当日(T+1日)清算后达到或高于130%;否则,中信建投证券有权对苏某甫的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以使维持担保比例在145%以上;苏某甫的信用账户在任一交易日实时计算或日终清算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10%,中信建投证券有权立即对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使其维持担保比例在145%以上。2018年2月2日,由于苏某甫的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追保线),中信建投证券通知苏某甫于2018年2月5日前转入担保物或偿还融资融券负债。至2018年2月5日,苏某甫未能追加担保物或偿还债务,其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跌破最低线。中信建投证券于2018年2月5日开始对苏某甫信用账户内股票进行强制平仓,完成强制平仓后,苏某甫部分融资融券债务尚未清偿。
中信建投证券因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2019)京仲裁字第1118号裁决书,裁决苏某甫向中信建投证券偿还融资本金10264406.75元和逾期利息349890.25元、罚息、仲裁费。
所持股票可能连续跌停
值得注意的是,判决书显示,2018年2月5日,苏某甫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跌破110%的最低线。令人疑惑的是,如果中信建投证券在2018年2月5日对苏某甫信用账户完成强平,苏某甫的本金可能所剩无几,但为何会倒欠中信建投证券1000多万元呢?
合理的解释是,苏某甫当时所持股票可能出现了连续一字跌停板,中信建投证券虽然在2018年2月5日开始对苏某甫信用账户内股票进行强制平仓,但由于股票跌停,流动性不足,当天可能无法完全成交。当苏某甫所持股票打开跌停板后,中信建投证券才完成了强制平仓,此时的股价较2018年2月1日可能接近“腰斩”,使得苏某甫倒欠中信建投证券1000多万元。
苏某甫信用账户股票被强制平仓正值2018年春节前夕,当时A股市场经历了一波快速的杀跌。以上证指数为例,2018年1月29日至2月9日,在短短10个交易日内,上证指数从3587.03点最低下探至3062.74点,跌幅高达14.62%。从2018年1月31日开始,A股跌停股票数量骤然增加,当日有144家股票跌停。2018年2月1—2日,跌停股票数量分别为250家、79家。2018年2月5—9日,跌停股票数量分别为74家、415家、38家、25家、102家。
中信建投证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尽职调查,该客户符合融资融券准入条件
1月23日晚,中信建投证券发布澄清声明表示,近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意到个别媒体编写、转载关于公司一则融资融券业务判决案例的报道,报道内容存在不实情况,现澄清如下:公司于2017年3月与上述媒体报道提及的苏某甫(以下简称“该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公司严格按照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监管规则对其进行了尽职调查,该客户交易经验、交易资产、诚信状况、风险评估结果等均符合融资融券准入条件。
该客户信用账户于2018年2月跌破合同约定追保线且未能及时补充担保物,经强制平仓后未能抵偿全部债权。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依法向相关司法机关主张债权,本案现处于执行过程中。
中证协建议加强券商两融业务交易动态管控
截至2022年1月20日,沪深两市两融余额17957.70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 2.46%;两融交易额763.51亿元,占A股成交额6.76%。两融规模居高不下,相应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业务委员会向行业内部下发《融资融券风险管理及信用减值计量建议》,建议一方面强化交易的动态管控,细化持仓集中度及波动率监测;另一方面需不断完善客户征信授信、维持担保品结构合理,切实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大额损失发生。此外,信用减值也应当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充分反应预期信用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天然具有交易和杠杆双重属性,管理思路需兼顾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业务风险管理措施方面,中证协提出以下三点:
一是审慎授信,把好融资准入关。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征信调查结果及风险承受能力,对客户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保证金比例等进行动态管理。有的公司对高净值客户的尽调和管理进行了补充和强化,并通过提高平仓线、降低持仓集中度等风控措施,降低潜在违约风险;有的公司通过优化“黑白名单”管理机制,加强对于客户信用行为的把控。
二是紧盯风险,做好事中动态管控。信用账户结构、担保品质量和交易风险偏好等,共同决定了市场波动下信用风险发生概率和潜在违约损失。有的公司构建了多因子风险计分体系,量化个股风险,实现对担保证券的分类管理,并根据市场表现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整。有的公司采取交易前端控制和事中风险防范相结合的方式,综合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持仓风险分布、板块集中度等动态控制新开仓限额,实现事中风险增量管理。
三是趋势思维,用好逆周期措施。多数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风险监测体系,当市场持续交投活跃、融资融券余额快速上涨时,适度从紧调整风控指标,防范风险快速积累;当市场处于估值低位,信用账户持仓分散且杠杆交易意愿较低时,恢复适中风控措施,以维持业务持续平稳发展。
信用减值计量方面,中证协表示,应特别关注两融业务风险积累的顺周期性和客户交易行为的差异性,结合市场运行趋势和信用账户风险特征,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充分计提信用业务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