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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查亡夫账户被告知结婚证无效【快讯】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129        返回列表查看手机版
 【女子查亡夫账户被告知结婚证无效】据四川观察,5月11日,吉林白山的潘女士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抚松县泉阳镇某银行查询丈夫的账户余额,却被工作人员告知,结婚证不能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
 
据潘女士介绍,此前丈夫因病去世,她想查询一下其名下是否还有其他财产。她先出具了户口本,但因血型曾被涂改,银行工作人员不认可。随后她又拿出结婚证,对方仍表示,该证件无法证明二人系夫妻关系,需要街道开具证明才可以。最终潘女士重新办了户口本,才将业务完成。
 
律师回应:结婚证是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的有效证明,街道办没有办法核实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如果男女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结婚证虽然不会被收回,但是会加盖作废和注销的印章。
女子查亡夫账户被告知结婚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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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支取亡夫6万元存款遭银行拒绝,法院要求银行连本带利给付
 
河南周口的刘某因为无法取出丈夫银行卡上6万元的余额,将涉事银行进行起诉。
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1月,刘某与李某登记结婚,父母早亡,无儿无女。2021年5月李某病故,刘某是其唯一合法继承人。李某生前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分五笔在邮储银行西华县某营业所存款6万元,各笔存款存期均为一年。办理完李某丧事后,刘某持5张存折到银行支取存款,却被告知“不能取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只能将邮储银行诉至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某当庭提供了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据,被告邮储银行对原告刘某提交的证据无异议。法院认定本案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该笔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共同财产中属于李某的遗产部分,也应由其配偶刘某继承。
 
西华县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邮储银行西华县某营业所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某存款本金6万元及利息。
 
据极目新闻,涉事银行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称,并不是银行故意不给钱,而是继承遗产超过1万元,需要司法公证。法院判决给付,也是一种合法的程序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 四川观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