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报告是社科院连续11年对49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和125家县(市、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第三方评估。评估基于对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的考量。
报告显示,北京市总分为80.45分,高出全国平均成绩14.81分,在决策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成绩突出。其中指出,公开透明作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在2020年上半年举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经验中得到充分验证,政务公开将成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报告对北京市政务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方面的工作成绩给予肯定,对北京市政务公开全清单、系列政务开放日、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等创新经验予以推广。
报告指出,2019年政务公开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要求继续细化。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入手,扩大了主动公开的范围。各级政府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助力提升治理水平,稳步推进决策公开,有序参与规范用权。
报告同时指出,2019年,虽然政务公开进展和成效明显,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方面仍然存在各种问题,集中表现为落实公开责任不到位、政务公开距离群众需求仍然有差距、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仍待细化等。